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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官培训中心学员住宿楼管理规定

发布时间:2022/05/06 09:03 点击次数:

一、学员住宿由警官培训中心统一安排,学员必须在指定客房居住,不得擅自变动。

二、学员培训期间必须服从警官培训中心住宿楼管理人员的管理。

三、学员培训期间,所住客房严禁留宿他人,严禁携带枪械入住,严禁在客房内喝酒,严禁在客房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违纪违法活动。

四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,按规定的作息时间起床、学习和休息。客房楼内不得大声喧哗,午休和晚就寝后禁止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。因事外出,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。

五、客房内的被褥摆放要规范,衣物鞋帽、洗漱用具应摆放在指定位置,做到统一整洁。

六、爱护客房内家具、设备等设施,不得擅自拆卸、移动、增减;不得在设施上、墙上、乱涂、乱画、乱刻。不准躺在床上吸烟。损坏设备、物品照价赔偿。

七、节约用水用电。严禁私接电源和使用违章电器(电炉、电饭煲、电熨斗、电热器等)。做到人走灯灭,电器断电,水笼头关紧。

八、自觉维护楼内公共卫生,不得向窗外倒水、扔杂物。

九、提高安全意识,切实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泄密工作。室内不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,离开客房及时锁门、关窗。

十、住宿期间若发现设施设备损坏、安全隐患的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。

十一、学员培训结束,必须按时办理退房手续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住宿的,必须经警官培训中心主管领导批准。